退換貨須知
並無七天鑑賞期
我們的產品屬於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頒布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二條所定義之食品,不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之七日解除權,亦即不具有七天鑑賞期之權利,故除產品之重大瑕疵外,我們無法接受任何理由的退換貨要求,敬請見諒!
退換貨狀況
- 因我們的內部作業疏失,而導致所寄送的產品和訂購的品項有部分或全部不符。
- 因宅配運送過程中不可預期之外力,導致產品有嚴重且明顯的損壞瑕疵,或各別包裝內有配件缺漏。
退換貨流程
請保持到貨時之原狀和保留所有完整的外紙箱,再立即拍下各種角度的損壞外紙箱和瑕疵產品包裝照片數張,且記錄收件日期與時間,並於當天24小時內來電告知我們,以利退換貨之判別確認,與後續由物流進行回收之程序。
客服專線:03-388 0515
客服電郵:yuli.pastry@gmail.com